Hare Krishna

वेदः . vedas . knowledge . 知識

差異處

這裏顯示兩個版本的差異處。

連向這個比對檢視

兩邊的前次修訂版前次修改
下次修改
前次修改
bg10.42 [2024/10/06 01:39] hostbg10.42 [2024/10/20 01:19] (目前版本) host
行 1: 行 1:
-42.「阿尊拿呀!你又何需逐一認識這一切呢?我的一小部份足以遍透和支持整個宇宙。+<WRAP center box  >10 章 42 節</WRAP>
  
-要旨+अथवा बहुनैतेन किं ज्ञातेन तवार्जुन ।\\ 
 +विष्टभ्याहमिदं कृत्स्नमेकांशेन स्थितो जगत् ॥ ४२ ॥ 
 +>atha vā bahunaitena 
 +>kiṁ jñātena tavārjuna 
 +>viṣṭabhyāham idaṁ kṛtsnam 
 +>ekāṁśena sthito jagat
  
-至尊主以超靈的身份,進入所有事物,在整個物質宇宙,都有代表。主在這裡吿訴阿尊拿,只理解事物存在時的隔離了的富裕和偉大,毫無意義。一個人該知道,一切生物之存在,是因爲 Krishna 以超靈的身份進入他們。從碩大無朋的生物婆羅賀摩至最小的螞蟻,一切東西之存在,都是由於主進入了他們的內裡,維繫他們。 
- 
-這裡勸阻人們崇拜半神人。即使最偉大的半神人,例如婆羅賀摩和施威,也只不過代表了至尊主富裕的部份。對每一誕下來的生物,祂是根源。誰也不比祂偉大。誰也高等不過祂,誰也不能跟祂相比。據《維施紐曼陀羅》說,一個人將至尊主 Krishna 視爲半神人的同類,無論視為婆羅賀摩或施威,他立即變成無神論者。然而,要是他徹底地硏究 Krishna 能量的富裕和擴展,閱讀種種有關的記載,那麼,毫無疑問,他就能認識聖主 Krishna 的地位,而且,能絕不旁鶩,將心意專注於崇拜  Krishna 。主通過全權代表(超靈)的擴展,進入了介存在的一切,成爲遍存萬有。因此,純粹奉獻者集中心意,從事 Krishna   知覺,進行全然的奉獻服務,於是,常處於超然境界。本章詩節八至十一十分淸楚說明了奉獻服務和對 Krishna 的崇拜。這就是純粹服務之途。一個人如何能到達最完美的奉獻境界,跟至尊性格神首一起,本章已徹底說明了。 
- 
-//巴帝維丹達闡釋聖典《博伽梵歌》第十章「絕對的富裕」之終。// 
 == 字譯 == == 字譯 ==
 +<fs medium>athavā — 或;bahunā — 很多;etena — 由這類;kim — 什麼;jñātena — 知道;tava — 你;arjuna — 噢,阿尊拿;viṣṭabhya — 整個;aham — 「我」;idam — 這;kṛtsnam — 所有展示;eka — 一個;aṁ 'sena — 部份;sthithaḥ — 處於;jagat — 在宇宙中。</fs>
 +
 == 譯文 == == 譯文 ==
 +「阿尊拿呀!你又何需逐一認識這一切呢?我的一小部份足以遍透和支持整個宇宙。
 +
 == 要旨 == == 要旨 ==
 +<fs medium>至尊主以超靈的身份,進入所有事物,在整個物質宇宙,都有代表。主在這裡吿訴阿尊拿,只理解事物存在時的隔離了的富裕和偉大,毫無意義。一個人該知道,一切生物之存在,是因爲 Krishna 以超靈的身份進入他們。從碩大無朋的生物婆羅賀摩至最小的螞蟻,一切東西之存在,都是由於主進入了他們的內裡,維繫他們。
 +\\ \\
 +這裡勸阻人們崇拜半神人。即使最偉大的半神人,例如婆羅賀摩和施威,也只不過代表了至尊主富裕的部份。對每一誕下來的生物,祂是根源。誰也不比祂偉大。誰也高等不過祂,誰也不能跟祂相比。據《維施紐曼陀羅》說,一個人將至尊主 Krishna 視爲半神人的同類,無論視為婆羅賀摩或施威,他立即變成無神論者。然而,要是他徹底地硏究 Krishna 能量的富裕和擴展,閱讀種種有關的記載,那麼,毫無疑問,他就能認識聖主 Krishna 的地位,而且,能絕不旁鶩,將心意專注於崇拜  Krishna 。主通過全權代表(超靈)的擴展,進入了介存在的一切,成爲遍存萬有。因此,純粹奉獻者集中心意,從事 Krishna   知覺,進行全然的奉獻服務,於是,常處於超然境界。本章詩節八至十一十分淸楚說明了奉獻服務和對 Krishna 的崇拜。這就是純粹服務之途。一個人如何能到達最完美的奉獻境界,跟至尊性格神首一起,本章已徹底說明了。</fs>
 +
 +//巴帝維丹達闡釋聖典《博伽梵歌》第十章「絕對的富裕」之終。//
 +
    
 <- bg10.41|上一節 ^ bg|目錄 ^ bg11|第十一章 -> <- bg10.41|上一節 ^ bg|目錄 ^ bg11|第十一章 -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