詩節 9

dharmasya hy āpavargyasya
nārtho 'rthāyopakalpate
nārthasya dharmaikāntasya
kāmo lābhāya hi smṛtaḥ
字譯

dharmasya—職責的, hi—確實, āpavargyasya—最終解脫的, na—不, arthaḥ—目的, arthāya—為了物質利益, upakalpate—適合, na—也不, arthasya—物質利益的, dharma-eka-antasya—完全專注於職責的, kāmaḥ—感官享樂, lābhāya—為了獲得, hi—確實, smṛtaḥ—被聖賢記述

譯文

所有的職責與宗教活動,實際上都是為了幫助人最終獲得解脫。它們絕對不應該只是為了累積物質利益。而且,聖賢們也明確指出:一個真正專注於職責的人,絕不應該把從職責中得到的物質利益拿來追求感官享樂。

要旨

我們之前已經講過,純粹的奉獻服務至尊主,會自然帶來完美的知識與對物質的出離。但有些人卻認為,所有職業活動——包括宗教在內——最終目的都是為了得到物質利益。這是全世界普通人的普遍傾向:用宗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服務,去換取物質上的回報。即使在韋達文獻裡,各種宗教儀式也常常會附帶一些物質利益的承諾或祝福,大多數人就是被這種「宗教回報」吸引。

為什麼這些所謂的宗教人士會被物質利益吸引?因為物質利益可以滿足慾望,而慾望最終又是為了滿足感官享樂。這就形成了一個不斷循環的職業活動模式:宗教活動 → 物質利益 → 慾望滿足 → 感官享樂。這正是所有忙碌之人的常態。

然而,根據 Śrī Sūta Gosvāmī 與聖典博伽瓦譚的明確裁決,這整個循環在此被徹底否定。

人絕不應該只為了物質利益去從事任何職業或宗教活動。從這些活動中得到的物質利益,也不應該被用來追求感官享樂。物質利益的正確用途,後面會繼續說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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